道德规范

《渔业科学进展》参考国际出版伦理委员会(COPE)等相关出版道德伦理规范,结合期刊出版实际情况,制定如下出版道德伦理指南。本刊编辑、作者和审稿专家应承诺遵守下列道德行为准则,还应遵循《渔业科学进展》的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。

 

一、作者的准则

1. 不能一稿多投和重复发表。

2. 作者投稿须为原创作品,关键内容从未发表过,无抄袭、剽窃、数据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,稿件内容不含涉密信息。文责自负。

3. 作者应限于对该研究的构思、设计、执行或解释做出过重大贡献的人员,或撰写论文及对论文有批判性修改(有实质性智力输入)的人员。不可随意增减作者。

4. 对他人的研究成果给予客观评价,并在稿件中正确标引。

5. 在稿件中写明与该研究有关的资助信息,不可写与该研究无关的其他资助信息。

6. 尊重审稿专家的意见,如有异议,可以向编辑部提出申诉。

 

二、审稿专家的准则

1. 审稿专家审稿应该秉持客观、公正的原则。尊重不同学术观点的存在,不发表无礼、贬低或有失客观的评语。

2. 审稿专家应对所审文章内容、作者信息以及相关内容保密。

3. 审稿专家不应与该研究的作者及资助者有利益关系。对于存在利益冲突或共惠、有碍做出客观评价的论文,可回避审稿。

4. 审稿专家若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文稿评审,应及时通知编辑部。

 

三、编辑的准则

1. 根据审稿人的评审意见和编委会的评审报告,编辑可以接受、拒绝或要求修改文稿。

2. 编辑应公平、公正对待每一篇文章。努力保证及时将所收到的稿件安排同行评议和出版。

3. 编辑应对每一篇文章内容、作者信息以及相关事宜保密。及时向作者反馈专家评审意见;支持学术讨论,协调作者与审稿人之间的交流;在背对背的评审原则下,有义务对审稿人信息进行保密;对于无礼或诽谤性的评阅意见不予采用。

4. 编辑不应与文章或文章作者有任何利益关系。

5. 在文章发表过程中,编辑应尽力帮助作者提升稿件质量、完善语言表达、规范文章格式。